关于办理成都市郫都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那些事儿

更新时间:2023-06-18714次浏览| 信息编号:z64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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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成都市郫都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那些事儿?



针对审批成都市双流区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注意事项?



核发申请成都市新都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工作者,企业都需要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信有很多做餐饮的,对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都不会陌生,近日,网友周先生在“四川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咨询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问题。



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从事食品经营(包括餐饮服务活动和食品销售经营)需要根据经营形式,范围和规模,取得合法资质;包括食品经营许可以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小经营店登记,小摊贩备案四类,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为食品经营企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或从事食用产品和预包装食品以外食品销售经营活动,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获得的许可证照。



那么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政策,据介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如何办理?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应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所在辖区县(区)市查找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查看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及材料目录等, 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在线提交材料,到办理地址提交书面材料,向申请人所在地许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补交,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知补充材料后货直接通知接受现场检查,根据通知领取许可证或电子许可证。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食品,是否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据介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相关范围,已经开展备案并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无需另外获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余从事食品经营情况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和小摊点,小食杂店管理条例》依法获得许可,登记备案。



成都市食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核发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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