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1分钟前 1次浏览 | 信息编号:z664304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恒和华园605室
  • 联系人:杨军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介绍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四川成都市的设立登记;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机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或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登记区域: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图片展示
查看全部成都咨询服务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成都咨询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