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成都市申请许可证

更新时间:06-10 42次浏览 | 信息编号:z67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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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成都市申请许可证;


加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登记从事活动方式;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何处理的影视制作经营节目许可证;


2025年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适用范围;


2025年影视制作节目许可证申请条件;


什么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是国家广播电视局颁布的规定,是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事项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025年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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