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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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各项的各项事项;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01.自行选址;


02.申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03.自行筹建;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会计(至少1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导游(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相关业务可向财政局,旅游局咨询,


04.到旅游局申办《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05.缴纳保证金,保险,到指定银行缴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和旅行社责任险。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会有哪些处罚: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的。


设立旅行社申请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件,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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