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条例关于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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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条例关于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成都市;


旅游法适用于旅行社设立审批四川成都市的条件;


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以及旅行社管理条例的细则;


《旅行社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旅行社的设立及经营后的。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旅行社的设立:


第六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 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第八条: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来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四川成都市旅游许可证,旅行社许可证审核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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